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2年第16号)

发布者:樊韵雅发布时间:2022-11-27浏览次数:1323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来蚌报备。所有来(返)蚌人员应提前24小时通过皖事通小程序,如实登记个人身份信息、来源地、目的地、旅行史等相关信息,并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进行报备。
    二、强化入蚌即管。来(返)蚌人员全部实行落地检,不漏一人,省外来蚌人员3天2检。来(返)蚌人员不满3天者,2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含酒吧)、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
    三、强化场所管控。全市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建筑工地、企业园区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类公共场所及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规范设置场所码,并安排专人值守,对进入人员扫验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做到逢进必扫、绿码通行,对红黄码人员劝阻进入并及时报告。进入公共场所要同时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必要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出示的,不得入内。
    四、主动核酸筛查。各类风险岗位的重点人群必须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重点检”,属地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动态更新重点人群范围和底数,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人员,进行安康码弹窗提醒。
    五、减少聚集外出。人员密集场所非必要不前往,少聚集,不扎堆。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尽量减少外出从事公务、商务、旅游等活动,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疫情严重省份及其邻近地区。确须前往的,要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严控大型会议和活动,从严审批节会、庆典等。
    六、强化“哨点”作用。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规范发热门诊诊疗管理,发热患者须在结果反馈前严格留观。零售药店严格购买疫情防控“五类药品”人员的信息登记,并将购药人信息推送至属地社区,社区要对购买者核查管理到位,用药者应配合社区在24小时内完成 1 次核酸检测。
    七、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严格履行个人社会责任,继续坚持“戴口罩、常洗手、勤通风”等良好习惯,主动就近参加核酸检测,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广大居民尤其是老年人主动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八、强化责任追究。对采取多部手机、换车改道、托人接转、故意躲藏等方式逃避查验,以及不主动报备或故意隐匿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因公共场所查验不严、重点人群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个人自我健康管理不到位,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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