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根据校党委《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校党字〔2019〕10号)文件精神,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按照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和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会上,支部书记李如林代表支委会向与会党员述职,主要回顾和总结了2018年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的主要工作,并代表支委会进行了自查。与会党员围绕“学习新思想、两个维护、履职尽责、遵规守纪” 等方面依次找出自己的不足和问题,从思想深处深度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大家积极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肯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党员民主评议。
会议要求各位党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同时,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将组织生活会的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效果。
(撰稿:兰轲轲;审核:李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