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发布者:赵欣发布时间:2021-09-16浏览次数:10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政府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为提高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检查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工作状态及试鸣效果,按照省人防办统一部署,蚌埠市人民政府定于918日上午918分至938分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在市区和三县城区发放人民防空警报信号。

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规定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9:18-9:21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9:26-9:29

解除警报:连续鸣三分钟。(9:35—9:38

届时,我校将在东西校区试鸣防空警报,请广大师生员工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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